关于就业手续办理“不见面服务”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年11月29日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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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当前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相关工作要求,为确保群众办事顺利和健康安全,结合工作实际,我中心于即日起提倡就业手续办理“不见面”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为避免人群聚集,防范疫情传播风险,请尽量选择“不见面办”“不急需,延缓办”。网上业务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二、如因特殊原因确须到现场办理业务的个人,进入业务大厅前,请自觉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出示场所码、健康码、行程码及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登记身份信息。健康码及体温正常者方可进入我中心业务大厅。办理业务期间,请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
疫情防控,人人有责。由此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湖南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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