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是教学活动环节中重要的评价之一,是衡量学生能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指标点的重要依据。为了进一步提高学院课程教学质量,规范教学活动环节评价,确保每门课程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考核方式能有效支撑该课程的毕业要求,特制定本方法。
一、评价机构
以专业为单位建立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机构,评价机构由专业教学指导小组成员、课程组组长、主讲教师代表组成。
二、评价周期
评价周期为1学期,工作时间为下一学期开学初。
三、评价对象
专业培养计划中开设的必修课程如理论课、实验课及实践环节等。
四、评价方法
专业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方法采用基于课程考核结果的定量评价法和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定性评价法,同时鼓励课程负责人积极探索其他合理的评价方法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一)评价依据
1、课程教学大纲。
2、与学生能力相关的课程考试/考核成绩数据,主要包含以下:
(1) 理论类课程:主要依据试卷内容及成绩、平时成绩(如作业成绩以及课堂活动等)。
(2)实验(实习)类课程:主要依据实验(实习)报告、实验(实习)表现、完成质量与速度等成绩作为评价依据。
(3)设计(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实践类课程:依据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设计作品、文档汇编、答辩等作为成绩评价依据。
(二)目标达成值计算方法
1、课程目标达成的定量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量评价法的数据来源为课程教学大纲中支撑课程目标的各考核环节的考核成绩。课程目标的达成情况评价值计算方法如下:
其中Ej为课程目标j课程情况达成评价,Pi为考核方式i的评价占比,ai表示第i种考核方式的评价向量,Si为第i种考核方式中课程情况与考核内容支撑向量,fi为第i种考核方式满分评价向量,i为考核方式种类,其由k种考核方式构成。
完成所有课程目标Ej的计算后,按权重Wj求和,即可获得该课程的总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值E:
学生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度量值的基本阈值设定为0.6,即如果计算出的课程目标达成值大于0.6,则认为该生课程的课程目标已达成。
2、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定性评价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定性评价法主要包括问卷法、课堂活动等。主讲教师通过定性评价法了解学生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认可度,及时总结并持续改进。
五、评价流程
1、课程考试前两周,主讲教师明确课程试卷考核的各项内容与课程支撑目标的关系,并根据课程教学大纲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考核审查表》,经该课程所在课程组组长或组员进行初步审核后,交系主任审核确认,实施课程相关考试。
2、课程考试结束后,教师收集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点,计算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值;同时结合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并提交“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
3、主讲教师根据任课教师提交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分析报告”对课程达成情况进行分析,发现问题,提出持续改进方案,填写《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审核表》,并向专业负责人提交评价审核表。
4、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对提交的《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审核表》进行审核,并由专业教学指导小组负责人签字确认。
六、评价结果与持续改进
专业教学指导小组对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审核后给出评价结果,任课教师根据课程评价结果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形成性评价等进行改进,制定具体改进措施,并应用于下一轮教学改进。
七、其他说明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实施,本办法解释权归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欧博官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2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