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教师职业道德的水平直接影响着教师职业的价值和人才培养的质量。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确保学院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高,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师德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师德师风建设文件精神,坚持师德师风是评价教师队伍素质的第一标准,以“四个相统一”为基本要求,以爱岗敬业、教书育人为核心,以“学为人师、行为世范”为准则。在制度设计方面,注重正面清单与负面清单相结合;在管理体系方面,注重教育引导与考核奖惩相结合;在教师自律方面,注重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相结合。健全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落实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引导广大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不断提高师德水平,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培养能够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做出贡献。
(二)工作目标。经过持续不断的努力,使欧博广大教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更新师德观念,明确师德底线。以“四有”好老师的标准,规范师德行为,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觉,建立全方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和保障体系,形成良好的师德风范。
二、教师应遵守的基本职业道德规范
(一)坚定政治方向,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有强烈的民族自尊心和责任感。
(三)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依法履行教师职责,维护社会稳定和校园和谐。
(四)热爱教师职业,忠于职守,以强烈的事业心、良好的职业态度和敬业精神感染学生,受到同行和学生肯定。
(五)潜心钻研业务,积极参与教研科研工作,重视学术创新,更新自身知识结构,努力提高自身业务能力和学术水平。
(六)秉持学术良知,恪守学术规范,遵守学术道德。无学术不端、抄袭剽窃、谎报成果行为。在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
(七)工作认真负责,不迟到不早退,对师生服务态度良好。治学严谨,执教严格,严格遵守教学纪律。
(八)努力探索教育教学规律,开展教学研究,改进教学方法,合理使用多种教学手段组织教学,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注重学思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九)坚持育人为本,立德树人,在教学中渗透德育内容,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三观,对学生产生良好影响。
(十)重视身正为范,学风端正,教风严谨,作风正派,言行一致,在思想品德和做人做事上能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出榜样。
(十一)积极承担学生思想教育工作,参与有益的学生活动,担任学生辅导员班主任工作认真负责,或对学生社团工作指导得力,收到良好效果。
(十二)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公平公正对待和严格要求学生,能经常与学生谈心沟通,解决学生思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问题,师生关系良好。
(十三)坚持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不姑息学生的错误言行,不拒绝学生的合理要求,能及时制止或反映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十四)注重仪表风范,衣着整齐,言行雅正,举止文明,待人礼貌,维护教师形象。自尊自律,廉洁从教。善于合作共事,尊重师长,团结同事,关爱青年教师。
(十五)勇担社会责任,积极奉献社会,主动参与社会实践,自觉承担社会义务,积极提供专业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和文体娱乐活动,坚持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三、教师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师德失范行为,列入师德负面清单
(一)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及其他场合有损害党中央权威或党和国家领袖形象、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
(二)有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师生和学校合法权益,或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的言行;
(三)违反国家民族宗教法规政策,传播不利于民族团结的思想和言论,传教或在校园内从事宗教活动;
(四)散布、宣传封建迷信思想,或参加邪教组织危害国家利益;
(五)违反保密制度,泄露国家秘密或工作秘密;
(六)通过课堂、论坛、讲座、信息网络及其他渠道发表、转发错误观点,或编造散布虚假消息、不良信息;
(七)违反教学纪律,敷衍教学,或未经学校同意擅自从事影响教育教学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薪行为;
(八)造谣、传谣,对他人进行侮辱、诽谤和人身攻击,或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公共管理和教育教学秩序;
(九)猥亵、性骚扰学生,与学生发生任何不正当关系;
(十)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辱骂、歧视、威胁或打击报复学生,给学生造成严重的身体或心理伤害;
(十一)违反学术道德,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或违规套取教学科研经费,或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十二)在招生、考试、推优、保研、就业及绩效考核、岗位聘用、职称评聘、评优评奖等工作中徇私舞弊、弄虚作假;
(十三)索要、收受学生及家长财物,或参加由学生及家长付费的宴请、旅游、娱乐休闲等活动,或利用家长资源谋取私利;
(十四)假公济私,擅自利用学校名义或校名、校徽、专利、场所等资源谋取个人利益;
(十五)其他违反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廉洁从教纪律和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四、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主要途径和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中重大事项和重要问题的决策和部署。
组 长:党总支书记 院长
副组长:主管教学工作和人事工作的副院长
成 员:综合办公室、教务办、科研办、学工办、院分工会,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教务办,负责学院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工作和师德失范行为的调查。
(二)切实加强教师党支部和党员队伍建设
充分发挥教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教师的先锋模范作用。选优配强教师党支部书记,注重选拔党性强、业务精、有威信、肯奉献的优秀党员教师担任教师党支部书记,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定期开展教师党支部书记轮训。坚持党的组织生活各项制度,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党的组织生活活力。健全主题党日活动制度,加强党员教师日常管理监督。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党员教师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争做“四有”好教师。重视做好在优秀青年教师、海外留学归国教师中发展党员工作。健全把骨干教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教师培养成教学、科研、管理骨干的“双培养”机制。
(三)充分发挥宣传教育的引导作用
1.实施高尚师德弘扬工程。进一步加大时代楷模、改革先锋、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巾帼文明示范岗、师德先进个人、教学名师、最美教师等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校内报刊、网络、广播、橱窗等传统传媒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通过报告会、宣讲会、演讲会、座谈会等多种方式,发掘师德典型,讲好师德故事,弘扬高尚师德,激发正能量。
2.创新学习教育方式方法,搭建多元化学习平台,确保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采取集中领学、分组讨论、案例分析、观看视频、外出观摩等多种形式,切实加强理想信念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教育、社会主义文化教育,引导广大教师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践行“教书与育人相统一、言传与身教相统一、潜心学问与关注社会相统一、学术自由与学术规范相统一”,着力提升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水平。
(四)认真做好教师师德入口把关和培训进修工作
1.严把教师招聘入口关。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招聘原则,实施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双重考核,实行思想政治素质考察不合格“一票否决制”。
2.完善师德师风岗前培训机制。增强师德师风培训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体系的力度,增加师德师风培训在新入职教师岗前培训体系的内容,设置“身边的榜样”师德师风教学模块,通过榜样的正能量,引导广大青年教师将师德修养自觉纳入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激发广大青年教师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
3.完善教师进修培训体系。在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青年教师挂职锻炼、中青年教师国内单科进修、中青年教师海外研修和国内访问学者等教师培养计划中,把师德师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从人员遴选、计划实施、成效考核等各个环节入手,建立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机制。
4.完善人才工程项目培育遴选机制。将师德师风作为“千人计划”、“特支计划”、“创新团队”等人才工程项目和学科带头人、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培育遴选的第一标准,落实落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5.修订完善学院职称评审实施办法和师德师风考评办法,落实落地师德师风“一票否决制”。
(五)大力彰显“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
1.建立健全“师德先进集体”和“师德先进个人”评选、推荐表彰制度。从2023年开始,每年一次,开展院级“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评选工作,在教师节召开表彰大会,增强树立先进典型的仪式感;并依此作为校级“师德先进集体”、“师德先进个人(标兵)”和“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的培育对象和推荐候选人。
2.认真做好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评先选模工作。按照上级工会要求,做好全国道德模范、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中国好人、陕西好人、劳动模范、最美教师、先进工作者、巾帼文明示范岗、五好家庭等评选推荐工作。
(六)着力构建师德师风日常管理机制
1.加强部门沟通与协调。按照各自部门职责和管理权限,细化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制度,健全师德师风重大问题报告和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形成全院师德师风日常监督制度网络;加大师德师风建设工作督察督办力度;及时研究和改进师德师风建设的日常监督措施,着力构建学院、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多方参与的师德师风长效监督体系。
2.充分发挥学院教学督导组的作用。不断强化学院教学督导、教师教学规范、实验教学规范和教学事故认定与处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效,不断完善学生网上评教评德的组织实施工作。
3.充分发挥学院学术委员会的作用。不断强化学院科研项目管理、科研成果管理、学术活动管理、学术不端行为查处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效,不断完善教师科研学术道德规范和奖惩措施。
4.切实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不断强化学院辅导员队伍建设、辅导员工作考核、学生申诉处理等制度的执行力度和工作实效,注重辅导员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双提高”。
5.进一步畅通师德师风投诉举报渠道,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电子信箱等,及时掌握师德师风信息动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强化对师德师风案件的调查和处理,对违反师德师风问题坚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
(七)切实保障教职员工合法权益
坚持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充分发挥教职工教代表大会的作用,不断推进院务公开,提高提案办理质量,广泛听取并积极吸纳教职工对学院师德师风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本办法适用范围为学院在册在岗教职工和外聘工作人员。
六、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七、本办法由学院师德师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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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