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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制度

材料学院支部建设监督制度

发布者:谭冰  发布时间:2021年06月11日 10:11

为推进支部建设,加强党总支对支部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作用,特制定支部建设监督制度。

一、凡支部重要工作、重大事件、重要事项、重要活动以及其他应当请示报告的情况,必须事前向上级党组织和有关负责人请示报告。

二、党员、干部应按规定向党支部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三、党支部开展“三会一课”情况每半年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 1 次。涉及重点议题、重要事项和重大决议的,根据上一级党组织要求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四、党总支对每个党支部要明确专人联系,对其开展“三会一课”从严指导把关。涉及发展党员、党内选举、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等重大事项时,指派党委委员列席指导。

五、强化“三会一课”的监督检查

各支部要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作为严格组织生活的基础工作,高度重视,认真实施,抓常抓细抓长。

院党总支每季度要对所属党支部开展 1 次抽查,每年要全部检查一遍。

把“三会一课”纪实管理执行情况纳入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必述内容,作为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依据。

强化监督问责,对“三会一课”开展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要批评指正;情况严重的,要采取整顿等措施,进行组织处理。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总支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