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激励学院各党支部和全体党员在学校决胜建成“百强”大学、全面冲刺“双一流”中更好地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24年“七一”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决定开展学院2024年“七一”表彰评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及名额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1.样板党支部
校级:教工1个
2.先进党支部
院级:教工2个、学生1个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共产党员
校级:教工1名、学生3名
院级:教工8名、学生9名
2.优秀党务工作者
院级:教工3名、学生3名
3.优秀党支部书记
院级:教工2名、学生1名
二、评选推荐基本条件
(一)先进基层党组织
.党支部组织领导和运行机制优,政治把关作用优、思想政治工作优、组织制度执行优、推动改革发展优。教育、管理、监督党员有力,组织、宣传、凝聚、服务师生有力。
(二)优秀个人
1.优秀共产党员:各党支部根据2023年度党员承诺践诺活动中党员践诺情况,践诺良好,且2023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的教工党员、学生党员。校级优秀党员在院级优秀党员名额中推荐。
2.优秀教工党务工作者: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务工作专业水平高,奉献与服务意识强,学院党建工作成效好,在党员和师生中威信高,从事党务工作1年及以上,且2023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党务工作者。
3.优秀学生党务工作者: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党务工作认真负责,奉献与服务意识强,在党员和师生中评价高,从事党务工作1年及以上,且2023年度民主评议为优秀的学生党务工作者。
4.优秀党支部书记:符合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热爱党建工作,服务意识强,党建工作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党组织作用发挥明显,带领师生党员攻坚克难,为学院事业发展贡献力量,受到师生充分肯定;任职2年以上。
三、有关要求
1.各支部要高度重视,根据评选项目、名额及条件,按照党内评优的有关规定,精心组织、坚持程序、发扬民主、严肃纪律,做好拟表彰对象推荐工作。无合适对象或合适对象不足的,可以不推荐、少推荐。
2.请各支部于6月11日前将附件中相关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党政办欧阳老师。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党委
2024年6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