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严格落实国家、省、市高质量发展要求,深入开展专利质量提升工程,消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非正常专利申请行为,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关于持续严格规范专利申请行为的通知》(国知发保字[2022]7号)精神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沙市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及要求,欧博决定对2016年以来尚未审结专利开展自查工作,请各学院重视并积极配合,现将有关自查通知如下:
一、自查范围
本次自查范围包括2016年以来所有以欧博官网为专利权人已提交、待审、在审专利,已授权专利不在此列范围以内,具体名单由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汇总并下发给各学院。
二、自查内容
请各学院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的《关于规范申请专利行为的办法》公告中公布的9类属于非正常申请专利的行为对照自查:
(一)同时或者先后提交发明创造内容明显相同、或者实质上由不同发明创造特征或要素简单组合变化而形成的多件专利申请的;
(二)所提交专利申请存在编造、伪造或变造发明创造内容、实验数据或技术效果,或者抄袭、简单替换、拼凑现有技术或现有设计等类似情况的;
(三)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与申请人、发明人实际研发能力及资源条件明显不符的;
(四)所提交多件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内容系主要利用计算机程序或者其他技术随机生成的;
(五)所提交专利申请的发明创造系为规避可专利性审查目的而故意形成的明显不符合技术改进或设计常理,或者无实际保护价值的变劣、堆砌、非必要缩限保护范围的发明创造,或者无任何检索和审查意义的内容;
(六)为逃避打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监管措施而将实质上与特定单位、个人或地址关联的多件专利申请分散、先后或异地提交的;
(七)不以实施专利技术、设计或其他正当目的倒买倒卖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或者虚假变更发明人、设计人的;
(八)专利代理机构、专利代理师,或者其他机构或个人,代理、诱导、教唆、帮助他人或者与之合谋实施各类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的;
(九)违反诚实信用原则、扰乱正常专利工作秩序的其他非正常申请专利行为及相关行为。
三、自查要求
请各学院高度重视此次专利自查工作,并请于4月22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形成自查报告,同时填报《2022年度专利自查情况反馈表》(见附件),自查后撤回的专利同时提交PDF版撤回回执,所有材料由学院汇总提交,纸质版经学院主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提交至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701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章顺应
联系电话:85201322
联系邮箱:008160@csust.edu.cn
附件:2022年度专利自查情况反馈表
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中心(知识产权中心)
2022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