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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云塘校区校园牌照电动车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30日 来源: 作者:

校属各单位:

根据学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云塘校区允许部分教学保障、应急抢修类车辆作为通勤车使用,并发放了校园牌照,实行“人车证合一”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校园电动车管理,现就相关事宜重申如下:

一、集中办理校内通行电动车牌照工作已截止,非特殊原因不再进行办理。因离职、退休或其他原因不进校工作的,退回车牌,管理系统注销。

二、除应急抢修或其他保障任务的车辆外,其余校园牌照车辆只能上、下班时间通勤骑行,按规定停放,其他时间不得在校园内随意骑行、停放。违规者取消校内资格。

三、本人校园牌照车辆不得借给他人骑行,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并予以通报批评。

四、任何人都不得套用假牌入校行驶,一经发现,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校园牌照如出现被盗或丢弃情况,请及时到保卫部治安科报备,进行补办手续,联系人:刘云,联系电话:85258455。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校园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将学校相关政策规定及时传达至全体教职员工,并督促本单位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学校规定,此项工作将纳入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校交通安全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