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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17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户口迁移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0日 来源: 作者:郭湘洪

 

 

各学院:

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17届毕业生教育与文明离校工作的通知》安排,现将2017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户口迁移证发放领取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办法

按照学校通知要求,以学院为单位领取,为严肃工作纪律,加强户口迁移证管理,吸取以往教训,杜绝丢失户口迁移证现象发生,故要求研究生、本科生辅导员亲自前来保卫处领取,不得派学生代领。

二、领证时间与地点

为方便学院集中领取,2017年6月21日保卫处分别在云塘校区二办保卫处A203室和金盆岭校区保卫处办公楼202室发放毕业生户口迁移证,具体安排如下表,请各学院毕业班研究生、本科生辅导员按时前来领取,当天未领证的,请辅导员自行来金盆岭校区保卫处领取。

2017届毕业生(研究生、本科生)户口迁移证发放安排表

领证日期

与地点

时  间

学  院

备  注

6月21日云塘校区二办A203室

9:30~10:00

交通学院、土建学院、汽机学院

10:00~10:30

水利学院、电气学院、能动学院

10:30~11:00

经管学院(本科生)、计通学院、化学学院

11:00~11:30

数统学院、物电学院、文法学院(本科生)

11:30~12:00

外语学院(本科生)、艺术学院、材料学院

6月21日金盆岭校区保卫处办公楼202室

14:30~16:00

城南学院

16:00~17:30

经管学院(研究生)、文法学院(研究生)

马克思学院(研究生)、外语学院(研究生)

注:学院后面没有注明毕业生类别的,即包括研究生、本科生。

三、有关要求

1.领证前,各学院班级辅导员(研究生、本科生)要统计好已迁入户口来校的学生名单和人数,报学院汇总,领证辅导员持该名单来保卫处核对领证。

2.领证时,各学院辅导员要仔细核对学生名单和人数,避免漏领、错领,并按要求签字备案。

3.发证时,要提醒学生详细核对户口迁移证上各项信息,发现有误,应由学生本人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或升学录取通知书、已发户口迁移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金盆岭校区保卫处二楼202室办理更改户口迁移证手续。

 

保 卫 处

2017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