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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9年11月09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通知

2009-11-09校属各单位:

为了让火灾远离校园,共筑平安校园,增强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消防法制观念,提高自防自救能力,确保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现就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各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组织召开一次本单位所属部门负责人会议,对本单位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进行部署,精心组织,落实责人,将工作落到实处。

二、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横幅。保卫处将在各校区内主要道路口的醒目位置,悬挂一批消防宣传横幅,其他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在适合位置制作悬挂消防宣传横幅,以营造学校良好的消防宣传氛围。

三、举办一次消防知识讲座。各单位要根据教职工不同岗位,学生不同年级的特点,开展一次消防知识专题讲座,邀请省消防协会专职人员和消防专家进行消防知识讲座,各学院重点要加强对新生的消防安全教育,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

四、编制一期防火宣传专刊。各单位要充分利用本部门的宣传栏(窗),出一期消防知识宣传专刊;学生宿管中心要在各栋学生宿舍门口出一期消防知识专刊;并利用“可视窗”加强对防火工作的宣传。

五、召开一次学生主题班会。各学生工作管理部门,要在各学生班级认真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主题班会,查找学生中防火安全意识淡薄和学生寝室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在学生中广泛进行火灾危险性和做好防火工作重要性的宣传。

六、开展一次消防自查自改。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情况,组织对本单位进行一次消防安全自查自改,特别要对用火、用油、用气、用电设备等进行重点检查,对于在检查中发现的火险隐患,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进行整改。

七、组织一次用电器具检查。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对用电器具开展安全检查,特别是对私拉乱接电源线路,违章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的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违规使用电热器具的一律收缴,情节严重的,决不姑息迁就,严肃处理。

八、进行一次灭火演练培训。各单位特别是重点部位(图书馆、重点实验室、计算机中心、学生宿舍管理中心、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大型商场、印刷厂等)管理单位,要建立健全义务消防员组织,并组织一次消防培训和灭火演练。

九、检修更换一批灭火器材。保卫部门将对金盆岭校区家属宿舍区的消防器材设施进行检查,对超过有限期、损坏的灭火器材进行换药和补充;各单位要保管、维护好本部门所辖区域的灭火器材,以确保消防器材设施完整好用。

各单位要及时将开展“119”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及做好冬季防火工作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将经验材料(文字、图片、总结)请于11月30日前发至baowei@csust.edu.cn电子邮箱。

欧博官网保卫处

200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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