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教师个人申请,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审议,同意下列教师新增为相应学位点研究生指导教师和具有2024年研究生招生资格并推荐到校学位委员会参与审核,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向学院研究生办反馈。(具体名单见附件)
经济与管理学院学位分委员会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