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联络员:
根据学校前阶段审核评估校内督查反馈意见、以及预评估计划要求(另行发文),各单位应按照反馈意见及自查自建工作需要和进度要求,提交相关支撑材料、完成各项整改工作,迎接2023年8月28日—9月8日(下学期开学预备周及第一周)预评估及10月底开始的正式评估。各学院下阶段审核评估整改及迎评工作计划与相关材料提交通知如下。请各学院联络员通知学院领导,并按通知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审核评估工作办公室
2023.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