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ABG欧博 > 公告通知 > 正文

关于申报2023年国家公派留学项目的通知

2022-12-29 

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项目

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含与之配套的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和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其他国家公派留学项目,学校将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二、项目查询

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 ,进入综合项目专栏,查询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50)、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37)和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专栏(https://www.csc.edu.cn/chuguo/s/2465)。

三、申报流程

1.个人申请——符合申请条件要求的申请人根据自身学习、教学科研的安排和业务进修的计划,提前登录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并填写申请信息(https://sa.csc.edu.cn/student),在学校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提交。

2.所在单位初审----所在部门结合单位人才培养及需求,对申请人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行、学术诚信、身心健康情况、申请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

3.学校审核推荐----学校对各部门提交的推选人进行审核并上报至湖南省教育厅。

四、欧博材料提交时间

1.2023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分为两个阶段: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为3月10-24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为5月10-24日。“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包括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和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网上报名与申请受理时间为3月10-24日,有特殊要求的,按具体合作渠道规定执行,与之配套的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受理时间为5月10-25日。

2.2023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3月10-24日。

3.2023年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材料提交时间为2023年4月10-21日。

4.申请表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提交至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五、注意事项

1.意向申报者请仔细阅读拟申报项目的申请条件、外语水平要求、及各项目的申请要求提前进行申请材料准备。

2.为保证顺利派出,请各申请人务必仔细查看各项目专栏,特别注意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

六、信息咨询

联系人:范老师

联系电话:85258783  

办公地址:云塘校区一办公楼A705


国际交流处

                               2022年12月29日


上一条:关于做好2023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一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条:2022年度“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 项目启动实施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