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最新下发的留金美【2022】1494号文件精神(附件1),现将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1、第二批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将仅保留至2022年12月31日,计划于2023年派出的人员不得纳入推荐范围。
2、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中派出时间须在2022年12月31日之前,尚未获得邀请信或入学通知书的人员不得推荐。
3、请各单位按照创新项目外语合格条件,严格审核候选人的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外语水平不达标的人员不得推荐。
4、关于本次项目的网上申报注意事项、材料提交时间等信息敬请查看学校已发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创新型人才国际合作培养项目第二批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国际交流处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