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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通知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14日 来源: 作者:

电气学院全体研究生:

根据欧博《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我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评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依照《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好评审工作,严把评审标准,确保获奖学生质量。

二、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对象为所有正常学年制内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超出学制期限基本修业年限的研究生,不再具备参评资格;因科研课题未结束,实行弹性学习时间的学生不能参评。处于休学和保留学籍期间的研究生不得参评学业奖学金。档案未转入学校的研究生,最高可获评三等学业奖学金

三、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学业奖学金博士名额以档案到校的全日制(全脱产)博士人数为基数,硕士名额以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人数为基数,按比例分配至各学院。我院各年级研究生奖学金名额按照专业和学位类别进行分配(分配名额明细另行通知)。

四、学院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将在评审前公布。

五、评审程序

(一)国家奖学金申请

1.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报送以下材料: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一式两份、纸质档);

②《2022-2023学年度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申报情况汇总表》(电子档);

③《电气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思想道德评分表》(一式一份、纸质档);

④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纸质档);

⑤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档,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交封面、目录、封底)。

2.材料提交

上述纸质材料用燕尾夹夹好,每份材料右上角标注“学号-姓名-班级-加分材料类别+加分”,例:“2005010000-张某某-1901-湖南省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D类二等奖+5分” 9月20日下午16:00之前将纸质档报送至工科一号楼A411陈子骐处,电子档以“学号-姓名-国奖申报”命名文件名与邮件名发送至1812325774@qq.com


(二)学业奖学金申请

1.博士、2021、2022级硕士研究生

由本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将以下材料用燕尾夹夹好,每份材料右上角标注“学号-姓名-班级-加分材料类别+加分”例:“2005010000-张某某-1901-湖南省研究生电子设计竞赛省级D类二等奖+5分”),提交至班长处,由各班班长组织班委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初步审核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一份、纸质档)

研究生课程学习成绩单(一式一份、纸质档)

科研成果及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纸质档,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交封面、目录、封底)。

2.2023级硕士研究生

根据学院评审办法,学位委员会按照2023级研究生的录取分数确定获奖情况(获奖明细另行发布)。获奖同学依照学院公布的奖次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奖学金”版块填报申请。

3.材料提交

博士、2021、2022级以班级为单位提交《电气学院2022-2023学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报情况汇总表》与所有申报者提交的纸质佐证材料,按学号排序于10月7日上午10:00之前提交到工一B501研究生办,电子档发送到DQ0501YJS@163.COM

(三)评审与公示

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的学生进行初步评审,并进行量化打分,初定推荐获奖名单,并通过网络等方式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内有异议者,可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由院评审委员会及时研究并进行答复。

(四)上报学校

评审会员会将相关申请材料、评审材料上报学校初审、终审。


附件:

1.国家奖学金相关评审材料

2.学业奖学金相关评审材料

3.《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学科竞赛支持项目清单》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办

                                          2023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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