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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2021学年度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18日 来源: 作者:


院电气[2021]2

 

关于2020-2021学年度寒假有关事项的通知

 

院属各部门:

根据学校相关文件精神,现将学院2020-2021学年度寒假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寒假时间

学生:1月18日-2月26日

教职工:1月23日-2月26日,2月27日全体教职工正式上班,请所有老师2月27日8:30-16:30到云塘校区工一B504综合办公室签到,2月27日、2月28日全体正常上班。

二、相关要求

1、按照疫情防控总体要求,所有师生需坚持做好健康日报工作,所有教职工不得安排出省旅游,原则上不安排省外出差,鼓励全体教职工留在长沙过年,确有需要省外出差或回家过年的,必须提前向党委书记报告行程,并报综合办登记。从省外中高风险地区返回时需提供7日内核酸证明并居家观察14天,其他地区返回需做好14天健康监测。

2、寒假期间,学院机关部门安排轮休和领导带班(值班表见附件),值班时间上午9:00-11:30,下午2:00-4:30,老师们假期中要办理相关事务请根据值班表合理安排时间。

3、各系部和实验室要切实做好寒假期间防火、防盗、防冻、保密等工作,放假前应对实验室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实验室寒假期间原则上应封闭并贴好封条。(落实部门:实验中心)

4、研究生工作室安全由导师为第一责任人,学院研究生培养办、研工办配合对学生进行假期安全教育和安全检查,切实做好研究生工作室的防火、防盗工作,杜绝研究生在工作室违规用电、生火做饭、夜晚留宿现象。(落实部门:研究生培养办、研工办)

5、学工办负责组织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时掌握和了解假期留校学生的情况,做好留校学生的关爱和服务工作。

6、教师寒假期间要根据系部统一安排做好科学研究、国自科申报、教学备课等新学期准备工作。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1年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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