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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年06月17日 来源: 作者:

关于开发科研助理岗吸纳毕业生就业的通知

2020届毕业生:

为落实科技部、教育部、人社部、财政部、中科院、自然科学基金委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下称《通知》)和学校相关会议和通知精神,有效促进2020届毕业生就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研助理岗的来源及待遇

电气学院教师主持的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科研平台等设立的科研助理岗。各岗位根据实际工作内容和工作量确定聘期和工资待遇标准,按照工作完成情况和考核情况确定具体工资待遇。详见附件1《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

二、科研助理岗的管理

1、科研助理岗的政策性待遇按照国家六部门《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开发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和湖南省相关配套政策执行。

2、项目或平台负责人负责科研助理的岗位指导、管理和考核;科研办负责岗位的统筹;学工办负责相关政策的指导、就业手续的办理等。

三、科研助理岗的申请

1、请申请科研助理岗的同学于2020年6月23日(周二)17:00前填写《科研助理岗位申报信息表》(见附件2),连同本人求职简历,交学工办贺志琼老师处,电子邮箱:76254171@qq.com

2、由学工办按照公开、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组织毕业生应聘科研助理岗位。一经聘用,学生与科研项目(平台)签订聘用协议。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3、电气学院的科研助理岗位,同等条件下优先电气学院2020届毕业生应聘。

 

附件1、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需求信息表.xls

附件2、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科研助理岗位申请信息表.xls

     

 

 

                      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

                        2020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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