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为进一步激发学生的学习动力和专业志趣,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与积极性,尊重和鼓励学生个性和特长发展,依据《关于做好2021级在校本科生转专业(类)工作的通知》(教通字[2022]16号),制定法学院实施细则。
第二条法学院成立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法学院转专业工作细则,接收计划、接收条件、考核内容、考核方式、工作程序与时间安排等工作方案;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考核以及提出拟接收学生名单等。
组长:张敏纯、田兴洪
副组长:申纯
组员:汪功伟、杜卫红、陈骞、熊文娟
秘书:何凌
第三条2021级法学专业接收的转入学生上限数为15人。
第四条学生申请转入法学专业需符合《欧博官网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长理工大教【2018】16号)和《法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细则》。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允许转入法学专业
(一)艺术类专业学生;
(二)入学时单列录取标准并按特殊方式招收和培养的学生(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高水平运动员等);
(三)从外校转入学生、专升本学生;
(四)已经转过一次专业的学生;
(五)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学籍或者休学期间的学生;
(六)相关文件规定不可转专业的学生;
(七)转专业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
第六条 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可参加综合考核,法学院成立转专业综合考核小组,通过综合考核择优接收。
第七条 综合考核范围包括:(一)大一学年平均学分绩点;(二)英语水平;(三)综合素质。各项考核内容权重比例为:40%;10%;50%,由综合考核小组进行打分。
计分项 |
比重 |
计分方式 |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分 |
40% |
大一学年实际平均学分绩点/4×100×0.40 |
英语水平分 |
10% |
英语四级或六级成绩≥425分,计100×0.1,否则不计分 |
综合素质分 |
50% |
综合考核小组面试打分(百分制)×0.5 |
第八条 申请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应提交《欧博官网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附件1),成绩单由法学院联系教务处学籍科获取电子版。
第九条 转专业工作流程和进度如下:
(一)4月9日前通过校园网向全校学生公布本实施细则。
(二)4月9日-13日接收2021级学生转专业申请。申请资料提交邮箱:faxuejwb@163.com所有材料请打包发送,文件命名为:姓名-原学院-原专业。
(三)4月14-16日法学院对申请转入学生的基本情况进行初审;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申请转入本专业的报名情况及初审合格名单,公示期3天。
(四)4月19日,法学院转专业综合考核小组对申请转入学生进行综合素质面试考查,确定拟同意接收名单。综合素质面试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人文素质、思辨能力、口头表达能力、专业培养潜质等方面的内容。面试时间:下午2:00;地点:金7-317
(五)4月20-22日将拟同意接收转入的学生名单在法学院网站上公示。
(六)4月25日,学院将拟接受转入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学籍科。
第十条 2021级本科生转专业后续工作安排
(一)学院撰写转专业工作报告,结合本次转专业工作结果,对工作思路、工作过程进行反思和总结。
(二)学生被批准转专业后,应继续认真完成当前学期的原专业学业,如出现课程不及格情况,可取消其转专业资格。
(三)经学校审核同意转入法学专业的学生,需在转入之前参照《法学院2021级本科生法学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实施细则》进行专业分流,并正常参与法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选课工作;参照《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附件2),网上申请课程学分认定。由完成课程学分认定初审,报教务处复审。
(四)转专业学生于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初,凭《欧博官网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参见附件3)到法学院报到。学院召开转专业学生会议,进行法学专业教育,指导学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安排第一学年专业必修课补课与辅导工作。
第十一条 其他事项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咨询电话:85115218,法学院教务办公室(文科楼C区602),联系人:何老师。
监督电话:85258572,联系人:谌老师
附件:1.欧博官网学生转专业(类)申请表
2.关于特殊情况下课程认定的基本原则
3.欧博官网本科生转学院通知单
法学院
2022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