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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关于开展2024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来源: 作者:

为提高研究生的创新实践能力,将思政小课堂与社会大课堂有机结合,引领学生在实践中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提升实践育人成效,根据研究生院的工作部署,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对象

全院在校研究生,欢迎优秀本科生参与

二、活动时间

20246月—8

三、活动内容

实践活动以服务基层实际需求为目的,以提升专业实践能力为目标,遵循学生自愿、导师参与、依托专业、服务社会的原则。重点开展企业科技创新、地方发展咨询、公共政策调研、乡村振兴以及湖湘红色文化等暑期专业实践活动。

四、活动流程

(一)项目申报与立项(520-530日)

1.自行组队:学院鼓励研究生和导师积极参与,自愿申报组建实践团队。实践团队以10左右为宜,可聘请1-2名指导教师。鼓励跨年级组队,可邀请本科生参与,但不得超过团队人数1/3。有意愿报名参加的同学于52517:00前填写好《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意向名单》(电子版,附件6发送至邮箱cslgdxfxxgb@163.com

2.明确主题:各实践团队应在充分调研基础上确定实践主题,以企业科技创新、地方发展咨询、公共政策调研、乡村振兴以及湖湘红色文化中的其一作为实践主题,同时明确服务目标、实践地点或实践单位,并向学院提交《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附件2)。

3.申报项目:各实践团队于528日(周二)17:00前将《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一式1份,附件3交法学院学工办(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1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lgdxfxxgb@163.com,请以“项目名称+暑期专业实践”为文件名。

4.推荐立项:学院择优推荐校级资助项目2项、学院自筹项目5项(学院自筹项目参照校级一般项目予以资助)。

(二)实践过程(6月—8月)

1.组织实践团队负责人培训,指导各团队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实践方案。

2.各实践团队成员签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附件4),于620日前交法学院学工办(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16)。

3.6月中旬组织暑期专业实践活动出征仪式。

4.各团队在实践过程中,要及时向研究生院报送活动信息(每周不少于3次),报送邮箱:cslgyjshsjb@163.com。(注:文档格式要求为:标题黑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图片格式为jpg原图,单设文件夹,不要嵌入word文档。文档格式要求为:标题黑体小二号加粗,正文宋体小四号,1.5倍行距;图片格式为jpg原图,单设文件夹,不要嵌入word文档。)

(三)结项答辩及成果展示(930日前)

1.实践结束后,各实践团队向所在学院提交结项材料。各实践团队请于91日前将结项材料交至法学院学工办(金盆岭校区四号教学楼316),电子档发送至邮箱cslgdxfxxgb@163.com,请以“团队名+专业实践汇总材料”为文件名。结项需提交以下材料:

1)《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附件5);

2)暑期专业实践项目成果报告;

3)实践视频(5分钟,包括但不限于实践过程、社会影响及实践成果);

4)实践日记(每人不少于1篇);

5)活动照片不少于20张(JPG格式原图,须有团队合影,单独建文件夹);

6)媒体报道(以结项要求为准)。

2.学校召开结项答辩及成果展示会,以公开答辩的方式,结合团队提交的材料,对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比。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管理,保持纪律。实践过程中,实践团队要严格遵守严格执行学校关于社会实践的各项规定,保持有组织、有纪律、有原则的态度,全面服从组织安排,确保实践活动的顺利进行,展现长理学子的良好风范。

2.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实践过程中,各实践团队要高度重视专业实践活动的宣传,各团队要安排专人负责宣传报道和信息报送工作,及时向校内外媒体和“长理研言”公众号推送活动新闻,推介实践活动开展情况和特色、亮点。原则上每个团队校外媒体报道不少于2次。

3.总结经验,交流分享。实践结束后,各团队要及时总结专业实践工作经验,并通过团队报告会、社会实践报告、调研论文、视频展播、海报宣传等多种形式,推广实践成果。




附件1:2024年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申报限额表》

附件2:《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书》

附件3:《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附件4:《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个人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5:《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项目验收申请书》

附件6:《2024年法学院研究生暑期专业实践活动意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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