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上午9:00,“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意义和方法”讲座在四号教学楼学术报告厅顺利举行,苏州大学王健法学院院长方新军教授受邀进行讲座。本次讲座由欧博官网法学院院长张敏纯教授主持,我院近二百余名师生参加。
讲座伊始,张敏纯院长代表学院全体师生对方新军教授的莅临授课表示了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方新军教授从四个方面对本次讲座主题展开阐述,首先,方新军教授指出自党的十八报告提出积极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对法治建设的影响日益显著。其次,通过图表形式,方教授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事裁判的现状进行了细致的分析,在肯定其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指出了存在的不足,即爆炸式增长的背后隐藏着运动式增长的痕迹、笼统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案件比例非常高、“诚信”价值的援引比例非常高、各省法院援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裁判文书比例不均衡等问题。再次,方教授以民法的内在体系和外在体系的二元结构作为切入点,深刻地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补充法源、建构开放体系、规范解释和漏洞填补等方面具有的重要意义。最后,通过分析“侵害英雄烈士名誉权纠纷”、“隔代探望权纠纷”等具体案例,方教授向大家生动形象地讲述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民法典解释的具体方法。
在互动交流环节,方新军教授就同学们提出的“民法外在体系与内在体系的区别”、“工伤保险中先行支付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何衔接”等问题做出了耐心细致地回答,在场同学都获益匪浅。
讲座最后,张敏纯院长再次对方新军教授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她指出,本次讲座立意深远、见解深刻,希望各位同学多从方法论的角度进行法学学习,衔接好情与法的温度和热度,本次讲座在大家热烈的掌声中圆满结束。
(文\赖红丞 图\何鲁丽 一审\王寰 二审\喻国荣 三审\申纯)